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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双倍工资”?

TIME:2018-05-15 03:35 | VIEWS:
“双倍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时限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多支付一倍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则自第二个月的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11个月,因为自劳动者入职后一年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